姓名: | 刘先生 |
咨询主题: | 职称聘任问题 |
咨询时间: | 2020-12-29 15:44:21 |
内容: | 国药监人 (2019) 12文件中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说: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,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,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。 为什么江西医疗单位没有执行??全国都在执行文件,啥时候江西可以,对应目录也是 执业药师 对应 卫生类 主管(中)药师 既然文件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,为什么就是执行不了呢?? |
回复内容: | 您好!感谢您通过九江市12333在线咨询栏目发来邮件。 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: 从我局专技科工作人员处了解到,我省已经发文并执行。详细情况建议您电话咨询专技科,0792-8583846。 有任何疑问都可在工作日期间拨打0792—12333转0号人工服务为您解答。 欢迎您继续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,您也可关注九江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市人社相关信息,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。 |
回复时间: | 2021-01-07 15:20:5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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